head_bg3

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欠薪(建筑欠薪找哪个部门)

 

关于国务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什么规定

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包括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确保人工费不被挪用。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建立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建设资金监管、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工资问题。

2、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3、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提出了以下新措施: 强化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规范,明确企业包括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主体责任,并强调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4、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 督促企业落实清偿拖欠工资的主体责任,优先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优先支付。 加快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

5、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二章 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应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6、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七万多,多次讨薪无果,眼看要过_百...

重庆市清欠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工程款和工资纠纷问题,坚决打击通过非法渠道和过激手段“恶意讨薪”。

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是可以同时移送建设方的。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农民工朋友讨薪的时候一定要冷静,不要冲动,更加不要走极端,这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应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权讨薪。法律客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劳务公司欠民工工资,建筑公司和业主有责任吗

”,总包方对分包方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该责任不以总包方拖欠分包方工程款数额为限。

总之,你们和劳务公司都有责任,如果是你单位未按约定拔付给劳务公司钱款导致欠发工资。你的责任就更多一些,如果是你单位已拔付但劳务公司未发放,那么劳务公司就负主要责任。在这一类问题上,处理此事的部门一般会将两方作为共同责任人进行处理,协调解决工资问题。

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按照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规定,应该由企业业主承担首要责任,也就是说,企业主的责任最大。

总承包单位需要承担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0条第4款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怎么判罚

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较大的情况下,经过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然不支付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会出用人单位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或个人将会被列入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因为按照我们国家最近在法律规范当中明确规定,如果有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之下,那么是会将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使人列入黑名单。

政府如何解决企业欠薪问题

同时,非工地打工人也可以通过就业监察、劳动仲裁等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欠薪行为,应该及时举报,争取合法权益。总之,国务院的零容忍态度是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

建立欠薪管理制度(如建立发薪专用账号,建立欠薪公积金,建立先行垫付专用基金);建立全面信息平台,引导企业,让企业有发展;建立企业管理公信制度,只让有公信的企业才可以生存。

对少数恶意欠薪的企业主,要组织审计、税务等部门严格审查,不能让其通过“假破产”的方式,把企业“一关了事”。要通过各种法律、行政手段,追溯其个人资产。要将其列入“不诚信”名单,对其今后投资办企业进行限制。

区总工会要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拖欠工资问题查处和争议调解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8-19